增多多3号(泰山版)终身寿险被保人健康告知
*如果您有以下被问及的情况,您将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服务(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)来进一步反馈被保人的健康/身体情况,以获得更加精准的核保结果
| 健康告知全文
投保时,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询问,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。
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。
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,并不退还保险费。
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,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,但退还保险费。
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、职业和收入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。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的健康、职业、收入等状况。对未成年被保险人,请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代为告知。
被保险人是否患有或曾经患有以下疾病:恶性肿瘤、脑血管疾病(包括脑中风)、冠心病、心肌梗塞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肺源性心脏病、心力衰竭、心绞痛、心律失常、心肌病、高血压(收缩压≥160mmHg或舒张压≥100mmHg)、糖尿病、呼吸衰竭、慢性肝炎(不包括单纯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、乙肝小三阳及已治愈的肝炎)、肝硬化、尿毒症、慢性肾炎、肾功能不全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癫痫、阿尔茨海默症(老年痴呆症)、帕金森氏病、多发性硬化症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重症肌无力、白血病、淋巴瘤、精神疾病、慢性酒精中毒、智能障碍、先天性疾病、遗传性疾病、接受器官移植、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疾病或残疾、艾滋病或病毒携带、曾经或正在吸毒?